教育部公报首页
首页 | 综合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成教育 | 民族教育 |
 
 
您的位置: 首页 > 传媒频道 > 教育传媒 > 北京 > 教育部公报 > 综合> 正文
周济部长在第八届国家督学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0月26日 作者:周济 来源:教育部公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做好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

 

——周济部长在第八届国家督学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月28日

《教育部通报》第11期

  首先,我代表教育部向所有被聘任为第八届国家督学和总督学顾问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向第七届国家督学和总督学顾问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向中央统战部多年来派出特约教育督导员支持和关心教育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长期以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勇挑重担,兢兢业业,开拓创新,用卓有成效的工作向各级领导、教育战线和社会各界证明了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这里,我代表教育部向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当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思路,对第八届国家督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教育督导要担负起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使命

  2006年8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是要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这应该成为教育工作的主题”,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第一,要深刻认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得到切实巩固和提高,农村教育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加快,遍布城乡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正在形成;高等教育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进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目前,我国举办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已经成为世界人力资源大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教育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持续快速发展的时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人才,根本在教育。青少年一代的素质决定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面对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文化多元化的挑战,面对发达国家长期存在的科技人才竞争优势,面对能源、资源、环境的约束,我们必须从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把提升全民族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世纪之交,党和国家作出了推进素质教育的一系列重要决策。199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将素质教育贯穿于教育各个领域和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进入新世纪后,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2004年,中央连续颁布8号文件和16号文件,就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作出重要决定,推动了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青少年中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指示,更丰富了新时期实施素质教育的内涵。全国人大批准的“十一五”规划又明确将推进素质教育作为今后教育发展的战略任务。同时,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也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一切标志着素质教育正开始步入依法推进的轨道。可以说,实施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并正在成为全民族的广泛共识。

  第二,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的艰巨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素质教育关系到一代人的健康成长和中华民族的未来,领导关心,社会关注,是我们几十年来都在努力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是老问题、难问题,更是大问题。推进素质教育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教育内部,更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当前,实施素质教育正处在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革的时期,既受到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又受到教育总体水平不高的制约,面对新旧矛盾交叉,体制性障碍与政策性问题并存等复杂问题,实施素质教育仍然是一项艰巨的战略任务和紧迫的现实课题。

  第三,加强教育督导是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大举措。目前,我国的素质教育正处在国家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展开的关键时期。推进素质教育,关键在深化改革。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坚持全面规划,整体推进,抓住重点环节,实现重点突破。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对素质教育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完成了素质教育的调研报告。中央领导同志明确要求,一个是形势要分析清楚,同时,在下个阶段,一定要在很多方面有突破,要扎扎实实地推进素质教育。我们认为,抓住重点环节、实现重点突破的其中一项,就是要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何东昌同志对推动素质教育的重点突破提出了两个建议,一是抓体育,“健康第一”这面旗帜要高高举起来,我们已经在全国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把这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这件事情得到全社会共同的支持。另外一条就是抓督导,要把教育督导作为一个重要的突破口,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从这个高度来看,加强教育督导,要担负起新时期新阶段重要的历史任务。小平同志当年特别关心教育工作,亲自抓教育工作。在许许多多教育工作中,他着重强调了两个方面,一是抓恢复高考,二是抓督导检查。推进素质教育,一方面要推进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强化有利于素质教育的考试制度、评价标准、评价方式,发挥科学的导向作用;另一方面,要完善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实施素质教育各项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国家要定出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标准,要求各类学校按照标准来实施,这样才能确保加强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教育部一直非常关注教育督导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历史任务,我们要把加强督导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考虑。考试与督导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考试可以起到科学的评价导向作用,而督导则可以起到科学的监督导向作用,因而可以成为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担负起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的历史使命。

  教育督导部门在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应该有所作为,而且可以大有作为。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要统筹全局,整体推进,对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几个层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加强督导评估;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纠正目前推进素质教育遇到的各种偏差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法治,完善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体系,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可靠保障。

1,2,3,4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浙江为各级督学划分责任区 督促规范办学行为
·浙江为各级督学划分责任区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聘任总督学顾问和兼职副总督学的通知
·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督学聘任暂行办法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教育部公报简介
    《教育部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以刊登并向社会公布教育部文件和领导讲话为主的政府部门公报(政报、文告)类期刊,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出版,新编国内统一刊号为: CN11─5148/D 。
  本刊的前身是原《教育部政报》。为适应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的需要,自 2004 年起本刊正式更名为《教育部公报》,不再延用《教育部政报》的刊名。本刊的办刊宗旨是宣传教育法规、政策,为推行教育部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服务。栏目设置与原《教育部政报》基本相同。
 
 
订阅办法
  免费赠阅,赠阅对象为全国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编辑部地址: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编辑部邮编: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