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黎清 通讯员梁炜)昨天(7日),湖北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要求全省中职实行电子注册,并实施“唯一学籍”制度。 省教育厅要求,新生到校报到交费就读后,中职要逐班核查,形成新生注册表,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向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学籍。 中职学校填报学籍注册表时,必须注明新生的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申报新生学籍时,要提交新生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春季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逾期不得注册。 同时,各中职学校要严格电子学籍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监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在全国系统中审核学校上报的学籍变更、异动申请,保证电子学籍的准确性、及时性。 省教育厅还要求,实行“唯一学籍”制度,即各中职学校学生不得申报和注册双重学籍,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不能注册中职学校学籍,综合高中学生不能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已注册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不能再注册其他中职学校学籍。原已经办理了注册手续的学生,仍按原办法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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