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教育报主办,《中国教育报》读书周刊和北京中教鸿兴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承办的2023“书香县区、书香校园”发现及推广活动自2023年10月启动以来,受到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及中小学的广泛关注。截至2024年4月,活动共收到来自天津、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吉林、辽宁、陕西、内蒙、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00余份案例投稿。按照《2023“书香县区、书香校园”发现及推广活动审核标准》(见附件1),经过初审、复审、终审合议,共有87份案例入选标杆案例、典型案例、创新案例(名单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书香校园建设案例审核标准》
2.入选标杆案例、典型案例、创新案例区域及学校名单
中国教育报编辑部
2024年7月
附件1
“书香县区、书香校园”建设案例征集审核标准
一、在推进“书香建设”中的各项工作环节需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二、对校园阅读的重要性有较深刻认识,有热情有意愿在书香校园建设方面做出努力;
三、有系统的阅读活动推广计划,并能有序实施且取得一定成果;
四、培养了一定数量的阅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师;
五、阅读文化活动丰富,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
六、已建立或正逐步建立较完善的阅读课程体系;
七、开展书香校园建设工作3年以上,确保每周有固定阅读时间,工作扎实有效且持续推进;
八、社会影响力大、覆盖面广,获得了较高的参与度和认可度,有效提升了学生的阅读素养和阅读能力;
九、致力于县区或校园阅读整体建设,阅读推广活动或机制具有典型性、创新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
附件2
2023“书香县区、书香校园”发现及推广活动结果发布
一、标杆案例
(一)区域标杆案例
(二)学校标杆案例
二、典型案例
(一)区域典型案例
(二)学校典型案例
三、创新案例
(一)区域创新案例
(二)学校创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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