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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业规范 划定基本底线 深化师德建设

教育部印发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发布时间:2018.11.21

本报讯(记者 康丽) 近日,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根据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不同特点,准则分别提出十条针对性的要求,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方面,每一条既提出正面倡导,又划定师德底线。其中,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等是共性要求,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结合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的不同表现、存在的问题及在不同阶段教师队伍的差异性,提出不同要求,更贴合实际、更具针对性。

“要特别指出的是,准则并不能涵盖教师职业行为的所有方面,只是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表示,准则是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新问题制定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既有正面倡导、高线追求,也有负面禁止、底线要求,是对之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十条红线”“红七条”等师德底线的继承和发展。

据了解,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得实效,教育部还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查处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建立违规行为的受理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考核的第一标准,师德管理是教师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用了三个“第一”来表明师德师风之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他表示,准则及配套处理办法的出台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素养,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林崇德看来,教育部印发准则和配套处理办法,明确了教师职业行为的“负面清单”,有利于所有教师有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有利于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个别具有不良职业行为的教师处理时更有依据,也有利于让平时极个别具有不良职业行为的教师受到震慑,抓紧自我改正。“当具有不良职业行为教师数量下降、甚至绝迹时,‘一竹竿打沉一船人’现象就会越来越少,整个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就会得到更好的维护与塑造”。

“师德实际是反映了教师的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一名有良好素养和专业水平的教师,对教师神圣职业有深刻理解,懂得教育规律和儿童成长发展规律,就不会触犯师德的底线。因此,教师要不断学习,增长学识,提高人文素养,在学生成长中获得人生的价值。”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顾明远说。

《中国教师报》2018年11月2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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