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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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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规范独立学院办学活动 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 |
“优”,就是更加强调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举办独立学院,更加强调独立学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几年来,独立学院一直面临着“民办还是公办”的性质之争。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办法》的实施将依法明确独立学院的法律地位,切实规范独立学院办学活动,提高独立学院办学质量,是引导和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点击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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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就是强调独立学院在法律和制度上的独立地位。今年颁布实施的《办法》不仅明确了独立学院的设置标准和办学条件,而且明确了独立学院的法人财产权。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楮子育认为,《办法》规定,独立学院的法人财产权不属于参与举办的高校或社会组织、个人,而属于独立学院所有,并要求独立学院举办者将出资者的资产产权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规避了独立学院的办学风险……[点击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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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就是进一步明确独立学院的民办属性,促进独立学院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 独立学院始于1999年,经过几年的实践,在校生已达186.6万人,对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规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经过充分调研、反复征求意见,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教育部出台……[点击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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