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柴葳)为回顾和总结十年间中欧法学教育合作与交流取得的进步,明确中欧法学院在中欧学术交流和中欧法学教育的使命,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建院十周年庆典日前在京举行。
2008年10月23日,时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与时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为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揭牌。十年来,在汉堡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合作下,在众多中欧专家学者的参与下,中欧法学院已经成为中欧学术交流、人文交流的重要平台,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培养了1000余名学贯中西的法治人才,有力推进了中欧之间法律问题的比较研究,极大地促进了中欧之间的学术交流、人文交流和法治合作。
“中国是欧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每一天双方都在发生货物和服务交易,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双方关系深度磨合的背景下,融合中国和欧盟的法律知识具有重要意义。”欧盟驻华大使郁白表示,中欧法学院的法律人才培养为中欧关系发展起到了助力作用,希望双方在未来的合作中进一步增强欧盟和中国学者的交流与沟通,更好地推动法律全球化的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表示,中欧法学院将继续坚持法律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导向,发挥沟通中欧双方的平台功能,为中欧经贸关系的稳定发展不断输出新鲜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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