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英桂)记者近日获悉,为杜绝民办高中“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在册不在校”等问题,青海省将对高考生的学籍和考籍“严管重处”。从2018年起,青海在省外举办的高中班毕业生高考报名资格审理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考区招办负责。
青海要求,在青海民办高中的省外分校、总校等就读的青海籍考生必须按规定办理省外借读审查登记手续。不符合省外借读审查登记条件的青海籍考生,在青海民办高中的省外分校、总校等就读的必须于2017年9月15日前返回省内学籍所在中学就读,否则不得在青海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从2018年起,青海要求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毕业学校、加分照顾项目等)要在考生就读班级、学校、考区招办、市(州)招办及当地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教育报》2017年09月06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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