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陈小兵)为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日前,江西省赣州市教育局、市普法办联合下发相关通知,决定组织动员法律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校校外法治辅导员,在全市中小学校开设“青少年普法大课堂”,定期开设普法讲座,开展普法活动,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该市规定,中学原则上每5个班级配备一名校外法治辅导员;小学校外法治辅导员可由交通警察担任,原则上每个年级配备一名。中小学校聘任的校外法治辅导员是由热心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校外法治辅导员为志愿性质,不领取工作报酬。具体聘任办法为:公检法等单位各推荐若干名校外法治辅导员人选,报教育局审定,学校颁发正式聘书。
该市还规定,将“青少年普法大课堂”工作列入法治赣州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考核。各地各学校要制订法治课程表,将校外法治辅导员开展普法活动列入课程表内容。
《中国教育报》2017年10月17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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