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报首页
首页 | 综合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成教育 | 民族教育 |
 
 
您的位置: 首页 > 传媒频道 > 教育传媒 > 北京 > 教育部公报 > 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成立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006年03月31日 作者: 来源:教育部公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教育部关于成立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005年12月20日

 

 教高函〔2005〕25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推进高等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充分发挥各科类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我部决定组建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高专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是根据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学术水平比较高、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思想活跃、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作风正派、老中青三结合、促进分类指导等原则,经学校和有关单位申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聘的。委员包括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企事业单位热心人才培养工作、行业部门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关心人才培养工作等三方面的专家。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我部颁发聘书聘任,任期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此次成立的是大学外语等38个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生物技术等40个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理工科部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有若干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报经我部同意后,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下设教学指导组。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秘书长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高校聘请。为了加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力量和方便工作,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以聘请顾问,从正、副主任委员单位聘请秘书,从有关出版社(或单位)聘请联络员。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组织和开展本学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指导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制定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4)接受委托承担专业评估任务。

  (5)接受委托承担本科专业设置的评审或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的核定任务。

  (6)组织师资培训、教学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7)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其它任务。

  五、各高等学校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学校和单位要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名单中分委员会略)

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一、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王守仁 南京大学

  副主任委员

董 哲 北京大学
何红梅 清华大学
刘龙根 吉林大学
朱建华 同济大学
何莲珍 浙江大学

白解红 湖南师范大学
余渭深 重庆大
贾国栋 中国人民大学
陈仲利 北京化工大学
蔡基刚 复旦大学

李霄翔 东南大学
陈俊森 华中科技大学
夏纪梅 中山大学
鲁长江 西南交通大学

  秘书长 王海啸(兼) 南京大学

  委 员

高一虹 北京大学
成同社 中国人民大学
郭海云 北京交通大学
王焱华 北京师范大学
姜爱红 北京理工大学
刘晓天 首都师范大学
钟玉秀 天津师范大学
温荣耀 河北大学
宋 黎 大连理工大学
刘玉英 东北大学
李庆华 吉林大学
严 明 黑龙江大学
张鸿刚 上海交通大学
徐敏民 华东师范大学
刘克申 上海中医药大学
秦礼君 南京农业大学
孙倚娜 苏州大学
薛洲堂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陆 伸 浙江大学
赵华敏 北京大学
张文霞 清华大学
张丽颖 北京邮电大学
唐杏英 北京外国语大学
马步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王一普 南开大学
徐 明 天津理工大学
张 森 河北科技大学
赵 雯 东北大学
孟 瑾 吉林大学
刘 颖 哈尔滨工业大学
蒋财珍 同济大学
陈永捷 上海交通大学
邱公南 上海交通大学
王海啸 南京大学
王 依 南京理工大学
辛 斌 南京师范大学
张亚非 解放军理工大学
洪增流 安徽大学
吴松江 福州大学
罗顺江 中国海洋大学
程 工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樊葳葳 华中科技大学
刘宇红 湘潭大学
邓联健 中南林学院
刘 波 华南理工大学
曾用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柏敬泽 广西师范大学
黎 宏 四川大学
梁育全 云南大学
赵 刚 西安交通大学
赵雪爱 西北工业大学
袁洪庚 兰州大学
贾卫国 山东大学
申娜娜 郑州大学
汪火焰 武汉大学
刘永红 华中师范大学
朱乐红 湖南农业大学
陈 勇 湖南文理学院
刘 骏 汕头大学
余 东 广州大学
曹玲娟 海南大学
张文鹏 电子科技大学
白永权 西安交通大学
杨 跃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冯建力 西北工业大学



1,2,3,4,5,6,7,8,9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纪要及其章程的通知
·在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周济部长在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专家观点】创业教育应关注四大问题
·地方高校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培训班举行
·以评估为契机 建设教育强省
·教育部关于成立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教育部公报简介
    《教育部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以刊登并向社会公布教育部文件和领导讲话为主的政府部门公报(政报、文告)类期刊,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出版,新编国内统一刊号为: CN11─5148/D 。
  本刊的前身是原《教育部政报》。为适应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的需要,自 2004 年起本刊正式更名为《教育部公报》,不再延用《教育部政报》的刊名。本刊的办刊宗旨是宣传教育法规、政策,为推行教育部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服务。栏目设置与原《教育部政报》基本相同。
 
 
订阅办法
  免费赠阅,赠阅对象为全国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编辑部地址: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编辑部邮编: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