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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补充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9年6月5日,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在天津召开了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前协调会,通报了技能大赛筹备工作情况及赛事有关安排和要求,研究讨论了大赛有关问题,根据会上各地、各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对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补充通知如下: 一、技能大赛日程安排 大赛总体日程安排如下,高职组个别赛事安排见高职组报到事宜的通知。
二、中职组有关赛项的补充要求 (一)数控技术技能比赛 1.数控铣工 平口钳用垫铁一套 2.加工中心/数控车工团队 (1)φ160三爪卡盘 (2)M4攻丝接长杆外径φ9.5×30 (3)数控车床用莫氏4#钻卡头(0-10mm) (4)内六方搬手一套 3.车工 塞尺1套(0.05-0.8mm) (二)电工电子技能大赛 1.所有参赛选手须自备绝缘胶鞋。 2.关于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项目:(1)其“工作任务设定的单片机控制装置”现已明确为:YL——G001智能物料搬运装置;(2)携带工具为螺丝刀一套、剪刀一把、内六角扳手(小号若干)、万用表一只;(3)单片机画图指手工绘制系统模块接线图;(4)比赛按行业、企业工程规范要求操作。 (三)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 1.参加服装设计制作比赛项目的选手,须自带绘图笔和橡皮,绘图笔的类型、规格不限。 2.比赛项目指南见如下网址: (1)服装设计制作项目:www.nkedu.org (2)模特表演项目:wwww.tjbczz.cn (四)美容美发技能大赛 美容美发专业比赛规则需要调整部分: 盘发(真人) (1)赛前头发全部向后梳理,散发上场。允许赛前做好漂、染,含底色不能超过三色。现场采用模特本人头发造型,允许用发饰2-3个。 (2)传统盘发造型要求统一着传统旗袍,体现高雅、端庄,具有实用性,不许有夸张造型。发体高度不得超过模特面部2/3。 (3)比赛时间为35分钟。 三、对各地组团参赛的要求 按照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前协调会的要求,各地要严肃认真、细致周密地组织好参赛的各项工作。 1.各代表团必须由分管职教工作的厅级领导担任参赛代表团团长,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代表团团部由6人组成,团长1人(总负责)、副团长2人(分别负责中职组和高职组参赛事宜)、中职组和高职组联络员各1人、工作人员1人。请各地严格按照上述名额要求派员参加活动。 2.各代表团按照大赛组委会的部署和技能大赛、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及教材展览会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等三项活动的安排,组织本地区职业院校和有关人员有序地参加各项活动。 3.各代表团要加强对参与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所有参赛人员都要按照大赛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允许现场顶撞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对评判工作如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渠道由各赛项领队负责向有关部门反映。 4.各代表团要在6月19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代表团团部组成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8号(天津教委职教中心院内)邮编:300122;收件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崔秋英;电子邮箱:tjjnds@163.com。 5.各代表团要为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代表团自行解决。 6.大赛组委会为各代表团提供交通服务,所有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 7.各地、各有关职业院校应安排必要的资金,为选手参加比赛提供保障条件。同时,请各地提醒参赛选手按照各赛项要求,携带好各种证件、选手照片、职业资格类证明材料等。 附件:代表团团部组成人员名单回执(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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