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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开学条件:任意一项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发布时间:2020-03-11 作者:魏海政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魏海政)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0日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和《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完善防控责任体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各地对属地学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工作,核验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开学。

《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共包括体系建设与机制建立、方案制定、制度建立、全员培训、应急处置、全面排查、物资保障、清洁消毒、隔离区域、餐饮管理、错峰返校、校园出入管理、教学准备等13个大项的45项具体内容,《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共包括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等13个大项的46项内容。核验细则的每一项都包括详细的核验内容、核验要点和核验方式。

山东要求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核验细则指导属地学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联合组建检查组,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态度,对属地学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工作。并强调核验细则中任意一项核验结果为“否”,即核验不合格。核验不合格的,须在5日内完成整改;5日后,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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