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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办校就近入学按学区招生 民办校在审批地招生 违规民办校吊销办学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03-11 作者:蒋亦丰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亦丰)3月11日,浙江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此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通知明确,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收学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地统一设定。各地建立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公民同招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民同招的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

通知强调,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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