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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多措并举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发布时间:2020-03-13 作者:冯丽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冯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34.2万人,同比增加1.3万人。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求职环境发生变化,就业压力增大,困难增多,就业形势复杂严峻,陕西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陕西要求,高校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工程,确保疫情期间学校就业工作人员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00。高校均需建立就业“一网一群一平台”(就业网、就业微信群或QQ群、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实现“信息发布—简历投递—企业宣讲—线上签约”一体化的线上功能,与省级就业网站和教育部“24365招聘平台”保持互联互通。大力推动网络招聘,优化网上就业服务,强化线上就业创业指导。

春节前,陕西省高校已举办大型校园招聘会125场,参照往年招聘会场次,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170余场现场招聘会,疫情结束后应密集安排落实,不得减少。充分发挥高校专业和行业的特点,继续安排组织财经类、医药卫生类、师范类、建筑类、设计类、理工类等联盟招聘会,举办针对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专场招聘会。

加大师范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力度。陕西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挖潜创新、统筹调剂等多种方式加强编制配备,招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到急需教师的高中和幼儿园任教,落实应届公费师范生全部入编入岗。

高校要引导和协调用人单位延长校园招聘会时间,并适当推迟面试和录用。对延迟离校应届毕业生推迟报到、落户等时限。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持续提供就业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落实单位后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办理就业手续。

陕西要求,高校要加强湖北籍毕业生和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帮扶,简化优化就业手续。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在教育系统招聘活动中,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严禁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条件和院校、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加强对学生的就业安全教育,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等不法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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