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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0-07-14 来源:复旦大学官网

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坚持“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国际视野”的育人特色,致力于为国家兴旺、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培养大批领袖人才、行业栋梁及社会英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2020年复旦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总则

(一)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文件部署,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切实做好2020年考试招生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一)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三)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四)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五)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招线上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进校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分数清”)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补充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二)我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生源地省招办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考生应参加并成绩合格。

(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提前批次招生专业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高校专项“腾飞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五)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高考统招批次(含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批次)俄语、朝鲜语、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医学、护理学(含助产士方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五、专项计划录取政策

(一)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

(二)高校专项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六、强基计划录取政策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七、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20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八、其他招生项目录取政策

(一)我校招收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复旦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我校招收澳门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澳门地区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我校招收澳门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澳门地区“四校联考”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我校招收台湾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我校招收香港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我校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侨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我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

(八)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九、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十、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措施

(一)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除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总计31000元/人外,其他本科专业学费预收标准为5000-6500元/学年•人。

(二)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

(三)综合资助体系:我校为学生打造多元化的资助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应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医疗帮困等方式的经济资助,并通过学业促进、社会实践、心理支持、创新创业等平台,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同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四)海外交流支持政策:为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为学生全方位发展提供支持,我校设立海外交流专项资助经费,本科生中参与海外交流的比例达到60%,其规模和数量在国内名列前茅;我校还设有多项海外交流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海外交流的项目资源和经济资助。

十二、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章程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十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邮编200032)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十四、本章程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

2020年5月


复旦大学2020年招生专业(类)目录

序号

院校代码

招生专业(类)名称

招生专业(类)备注

1

10246

中国语言文学类

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2个专业;含赴美国韦尔斯利学院、德国科隆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台湾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2

10246

英语(含复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2+2”双学位项目)

含英语、翻译2个专业;含赴英国华威大学、澳大利亚科汀大学、美国华盛本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3

10246

俄语

含赴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莫斯科市立师范大学、俄罗斯国立社会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4

10246

德语

含赴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柏林洪堡大学、哥廷根大学、瑞士苏黎世大学、奥地利萨尔茨堡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5

10246

法语

含赴法国里昂高等师范学院、里昂第二大学、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6

10246

西班牙语

含赴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7

10246

日语


8

10246

朝鲜语


9

10246

历史学类

含历史学、旅游管理、文物与博物馆学3个专业;含赴加拿大女王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日本御茶水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10

10246

哲学类(含复旦-英国伯明翰大学“2+2”双学位项目)

含哲学、宗教学2个专业

11

10246

新闻传播学类(卓越新闻人才计划含复旦-日本早稻田大学“3+1+1”、复旦-美国密苏里大学“2+2”双学位项目)

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广告学4个专业;含赴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纽约城市大学、德国慕尼黑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12

10246

社会科学试验班

含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5个专业;含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华盛顿大学、三一学院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13

10246

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基地,含复旦-美国杜兰大学“3+1”双学位项目)

含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康奈尔大学、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德国汉堡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14

10246

马克思主义理论(望道班)


15

10246

经济学类(含数理经济拔尖项目、经济学专业国际项目和复旦-荷兰格罗宁根大学“2+2”双学位项目)

含经济学、经济学(数理经济方向拔尖项目)、经济学专业国际项目(UIPE)、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保险学等专业;含赴美国芝加哥大学、加州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国巴黎高等商学院、德国慕尼黑大学、日本庆应大学等免学费交流项目,以及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宾夕法尼亚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等访学项目

16

10246

经济管理试验班

含工商管理(战略、国际商务、人力资源方向)、财务管理(金融工程方向)、管理科学(供应链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方向)、会计学、市场营销、统计学、旅游管理等专业;含赴美国南加州大学、英国华威大学、法国巴黎高等商学院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17

10246

数学类(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3个专业

18

10246

自然科学试验班(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含复旦-英国伯明翰大学、复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2+2”双学位项目)

含物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气科学、材料物理、材料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能源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心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含赴美国耶鲁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日本东京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19

10246

技术科学试验班(卓越班,含复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2+2”双学位项目和复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复旦-比利时鲁汶大学等3+1+1”本硕连读项目)

含智能科学与技术(卓越班,智能系统方向)、光电信息类(卓越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安全、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材料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含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等“2+2”双学位项目,与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瑞典皇家理工学院等“3+1+1”本硕连读项目

20

10246

工科试验班(新工科本研贯通)

含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卓越班)、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卓越班)、人工智能3个专业;含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等“2+2”双学位项目,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等“3+1+1”本硕连读项目

21

10246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


22

10246

核工程与核技术

含赴瑞典隆德大学、日本群马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23

10246

航空航天类

含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2个专业;含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芬兰阿尔托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24

10246

软件工程(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含软件工程(卓越班)、软件工程等专业;含赴美国斯蒂文斯理工学院、新加坡管理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25

10246

保密技术(国家保密学院)


26

19246

临床医学(8年制本博连读)

(卓越医生计划)

含赴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乔治敦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医学院、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27

19246

临床医学(5年制)

(卓越医生计划)

含赴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乔治敦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医学院、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28

19246

口腔医学

含赴美国哈佛大学、纽约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29

19246

基础医学(强基班)

含赴美国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德国洪堡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30

19246

法医学

含赴美国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德国洪堡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31

19246

预防医学(含复旦-美国夏威夷大学“4+1+1”本硕连读项目)

含赴美国哈佛大学、杜兰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32

19246

公共事业管理

含赴美国哈佛大学、杜兰大学、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33

19246

药学

含赴美国加州大学圣迭亚哥分校、瑞典哥德堡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34

19246

护理学

含赴香港中文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35

19246

护理学(助产士方向)

含赴香港中文大学等校免学费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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