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索页>当前

为乡村教育的燃灯者再“掌灯”

发布时间:2020-09-04 作者:付卫东 来源:教育部网站

近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出台,这是继《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简称《计划》)之后又一份重量级的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表现,也是深入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具体体现,对于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队伍的现状,对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乡村教育振兴、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意见》针对乡村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缺员较为突出、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发展通道相对偏窄、职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提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挖潜编制管理、畅通城乡一体配置渠道、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拓展职业成长通道、提高地位待遇、关心青年教师工作生活等八个方面的举措,并着重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能落实到位。

总的看来,《意见》具有四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承前启后。《意见》和《计划》是一脉相承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计划》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上升到优先发展的位置,激发广大乡村教师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的信心和动力。而《意见》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之后的宏伟目标,即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但总的来看,乡村教育仍然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短板,乡村教师仍然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因此,《意见》继续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努力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着眼全局。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任何一项措施都需要其他改革措施配套,否则很难推进。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单一的、单方面的、一个阶段的教育改革,也许能收到一定的成效,但是社会发展到今天,这种改革模式不仅难以奏效,反而对其他方面产生掣肘。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是局限于局部内容的调整完善或单一制度的修修补补,而是充分考虑整个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在联系,进行系统设计,整体考虑,有效衔接。因此,《意见》着眼全局,统筹推进,在师德师风、教师编制、教师流动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务实管用的措施。

三是精准施策。《计划》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三个核心问题,秉承“统筹设计、资源倾斜、务求实效、建立机制”的基本原则,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创新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提高乡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促进乡村教师职业发展。事实证明,《计划》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不少较为突出的问题。为此,《意见》提出针对性强的八大举措,例如,针对乡村教师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提出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厚植乡村教育情怀的措施;针对乡村学校教师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提出探索建立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挖潜调整乡村学校编制等对策;针对城乡学校教师交流不畅的问题,提出健全县域交流机制、加强城乡一体流动等对策;针对乡村教师质量不高的问题,提出加强定向公费培养、抓好乡村教师培训等方面的措施;针对乡村教师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提出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拓展多元发展空间等对策;针对乡村教师社会声望不高的问题,提出培育尊师重教氛围和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等措施;针对乡村青年教师成长问题,提出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等对策。通过八大举措,旨在弥补当前我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短板和不足。

四是职责分明。要保证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否则,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政策最终还是无法落地。《意见》强调党委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效列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日程和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把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作为县、乡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考量内容”。在强调各级政府责任的同时,《意见》也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建立教育部门牵头,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意见》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总的看来,《意见》是继《计划》之后再一次为乡村教育的燃灯者——乡村教师“掌灯”,对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提出了务实管用的措施,定向发力,职责分明,对于加强教育现代化强国建设、布局2035教育新未来,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华东师范大学 付卫东)

0 0 0 0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点击排行
热点推荐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