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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给予部分公办学校自主招聘权 增强优秀教师引进力度

发布时间:2020-09-21 作者:刘晓惠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晓惠)日前,海口市教育局印发《海口市直属公办学校(含幼儿园)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海口市将简化学校招聘审批流程,给予15所市直属公办学校自主招聘权,招聘时间、条件、方式、过程、结果均由学校自主确定,提升招聘工作效率,增强优秀教师引进力度,推动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

《实施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学校作为主体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可实现3个“自主”,即自主编制年度公开招聘方案,自主确定招聘批次时间,自主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自主招聘形式灵活多样,含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校园招聘、考核招聘3种形式。学校可根据招聘对象、需求情况、紧缺程度等自主选择招聘形式。相较而言,校园招聘和考核招聘形式更灵活、程序更简单。

同时,《实施意见》指出,海口市实行自主公开招聘的市直属公办学校须是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含以下几类:海口市政府引进的合作办学学校;省一级学校;省规范学校;省示范园;国家级示范职业学校。此外,海口市将按照学校办学水平给予自主招聘权,并鼓励其余普通学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获得自主招聘权。

在编制核准上,按照“县管校聘”改革精神,海口市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每两年编制一次教师发展规划。海口市委编办结合教师发展规划每两年核定一次编制总量,切实为学校引进优秀教师提供编制保障。

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进一步推动海口市教师队伍优化,为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制度保障,海口市教育局将要求各校严格执行自主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指向性的岗位,坚决防止因人设岗、“量身定制”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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