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索页>当前

张宝艳代表: 修改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保护慢性病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

发布时间:2022-03-06 作者:武文君 唐琪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武文君 唐琪)“连医生都说不用吃药,不用治疗,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慢性病,却成为了一些大学生求职的拦路虎。”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提到有些大学生因慢性病体检不合格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痛心疾首。她认为,重新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护慢性病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刻不容缓。

虽说这是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但实际影响远不止公务员招录。张宝艳调研发现,目前我国除公务员招聘外,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大量的民营企业均参照此体检标准执行,其中50多个病种在体检标准中被规定为不合格,其中不少属于病情发展相当缓慢,既不会传染也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的慢性病。

她以多囊肾这种慢性病为例。该领域权威专家——上海长征医院梅长林教授在《多囊肾病》中写道:在一项大规模研究中显示,绝大多数患者在55岁以后才开始出现肾功能缓慢减退,有许多患者终身症状很轻。而国内名校医学硕士毕业生小蓝,毕业后原本可以进一家大型三甲医院,但由于入职体检得出多囊肾不合格的结果,无法从事心仪的工作。这不仅是学生个人和家庭的悲剧,也造成了国家的人才资源浪费。张宝艳认为,“体检标准中的各种限制性规定应当反复论证、慎之又慎。”

张宝艳建议,对标准中有修改必要的部分进行修订,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公民享受到平等就业的权利:

一是对一些不需服药、能够正常履职的慢性病,应当在体检中规定为合格。如多囊肾、桥本氏甲状腺炎、支气管扩张等慢性病,其病情发展缓慢,有些基本无症状,既不会传染也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终身无需治疗,完全可以正常履职,不应该进行限制。

二是对一些可通过药物治疗控制、能够正常履职的慢性病患者,应当规定为体检合格。如高血压、糖尿病、甲亢等慢性病,只要患者坚持服药,完全可以胜任工作,不应该进行限制。

三是对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务员行业和岗位,特殊职业如人民警察、特殊岗位如海关查验岗等,可另行制定公务员特殊行业和岗位体检标准,采用更加严格的体检标准。

0 0 0 0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点击排行
热点推荐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