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5号)要求,在省级教育部门评审推荐,宋庆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现对拟认定的第十五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候选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联系单位及电话: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德育处 010—6609206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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