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萧海川 闫祥岭)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的发展质量,山东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幼儿园实行分类认定、分类管理,同时出台相应的评估细则。整改后仍未达到最低标准的幼儿园,将被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据了解,招收3岁至6岁儿童并登记注册的幼儿园,都将纳入分类评估体系。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及评估细则,山东省内的幼儿园将分为4档,即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至三类幼儿园。幼儿园评分的满分为1000分,三类幼儿园及格线为600分,省级示范幼儿园要达到900分以上。评分内容涉及保育教育、安全卫生、办园条件等5大类,对幼儿园基础设施、保教人员配备、师德师风等都有明确要求。
《中国教育报》2018年12月0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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