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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试办综合高中班

发布时间:2019-05-07 作者:记者 李大林 通讯员 康凯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李大林 通讯员 康凯)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教育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将在省四星级以下(不含四星级)标准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试办综合高中班。

据介绍,连云港市将在中考报考志愿中设置综合高中班文化类、艺体类志愿,与三星级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每所试点学校综合高中班规模不超过4个,文化类每班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体育类、艺术类每班不超过20人。

综合高中班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实行普职分流,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中职毕业直接工作。选择普通高中课程且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考;选择中职课程且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毕业生可以直接就业,也可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综合高中班课程第一学年均按照普通高中课程和校本课程进行。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学生填报后续学习意向表。普通高中综合班的学生志愿确定转为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第二学年起在合作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班的学生确定选择普通高中继续学习的,原则上在原校内学习普通高中文化和特色课程;志愿选择转为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在原校内学习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

综合高中班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的学籍性质与办班主体学校的性质相同。从第二学年起,选择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的学生,由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合作高中校负责为其办理普通高中学籍;选择转为学习中等职业学校课程的学生,由中等职业学校为其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毕业时,由最后学籍所在学校发放高中段学校毕业证书。

《中国教育报》2019年05月07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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