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分期却变成网贷,超过30天退款被拒绝,后又被要求付违约金……近日,有消费者向媒体反映,称其在某教育培训机构购买课程后申请退费,却被对方以超出时间为由拒绝。还有一些学员的退款申请因沟通不畅,被拖延数月甚至数年。
对此,有律师认为,虽然退款由学员单方面提出,但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剩余课程款。他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此种服务方式时,要注意机构对培训费用的收取、课程教授方式、无理由解除合同的期限等约定。同时,教育培训机构也要公开透明合理设定和收取学费,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中国教育报》2019年05月17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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