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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1000户以上城镇小区都要配建幼儿园

发布时间:2019-06-30 作者:记者 尹晓军 来源:中国教育报

■聚焦小区配套园治理

本报讯(记者 尹晓军)甘肃省政府日前出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聚焦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方案要求,1000户以上的新建城镇小区须规划建设1所规模至少为6个班的幼儿园。对达到配建标准但未规划幼儿园的城镇小区,其中拟新建的,县市区政府要前移治理关口,主动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小区规划建筑设计环节。正在建设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落实配建幼儿园标准。已建成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现有幼儿园布局情况,因地制宜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方案明确,对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城镇小区,县市区政府必须按照就近原则,结合现有幼儿园布局情况,在周边区域统筹安排,片区联合建设1所规模适当、满足需求的幼儿园,具体由教育、发展改革、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协调监管。对已规划建设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城镇小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在拟新建居住区中配建幼儿园。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抓好选址、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能够在合适的地点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备、符合要求的幼儿园。

《中国教育报》2019年06月3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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