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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农村校食堂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19-12-12 作者:汤勇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学校食堂(伙房)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中小学生的身体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学校食堂关联着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长期以来,一些学校对食堂重要性认识不够,或出于图省事心理,习惯于当甩手掌柜,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承包者或委托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以次充好、以劣当优,造成饭菜价高质低,食品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服务态度也跟不上。更有一些黑心者不惜伤害孩子身心健康,赚取更多利润。从媒体曝光情况来看,这种现象还不仅仅是个例。

学校相关人员未能忠于职守,没有切实担起对食堂的监督管理责任,受损失的无疑是中小学生。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此次教育部等部委发文,明确规定学校食堂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可谓正当其时,意义重大。一方面,能切实规范农村学校食堂管理,让食堂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的前提下,自我管理,成本核算,零利润经营,确保饭菜质量卫生和价格合理,为保护好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筑起一道坚固防线。另一方面,能有效推进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科学实施。食堂通过自办自管,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跟进监管,织密学生食品质量与安全的防护网,可以最大限度地提供“营养餐”“放心餐”,杜绝“问题餐”“劣质餐”,从而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当然,禁止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出面自办自管,有可能在初期阶段遇到一些困难。例如,在完善学校食堂建设标准、配齐配好食堂从业人员、妥善解决从业人员资格和待遇、落实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配送、实施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等一系列相关机制方面都可能遇到困难,因此需要顶层设计及细则跟进,需要地方政府的全力配套和保障,还需要基层学校不断尝试,积极探索。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食堂与饭菜让人民满意也是其中应有之义。笔者所在的四川省阆中市,农村中小学都采取寄宿制,学生几乎都是留守儿童,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坚持食堂自办自管,既做良心教育也办放心食堂。很多农村学校教师和学生共用一个食堂,同吃一锅饭菜。教师吃什么,孩子们就吃什么。而且,一些学校还建有劳动实践基地,师生参与劳作,动手种菜,种什么就吃什么。师生吃到了价廉物美的放心饭菜,也让社会及家长放心满意。

(作者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农村教育实验专委会理事长)

《中国教育报》2019年12月12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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