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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生均成本如何测算

发布时间:2019-12-19 作者:赵婧 王善迈 来源:中国教育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发布《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公办园的收费标准。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因素合理确定。

教育成本是进行教育活动所消耗资源的价值。学前教育成本为学前教育教养活动耗费的资源价值。按成本负担主体,可分为社会成本和个人成本。按成本内容和产生方式,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前者为教育活动直接发生的成本,后者为因资源用于教育而未用于其他可能放弃的收入。按成本对象,可分为总成本和生均成本。本文所讨论的学前教育成本为直接成本和生均成本。

    一、研究和制定学前教育成本基于三大现实需要。

基于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财政拨款和学费标准确定的需要。目前我国学前教育为非义务教育,成本由财政和家庭共担,确定成本分担比例的前提和收费标准是成本的总量。

基于学前教育预算编制的需要。我国现行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采取部门预算到总预算的程序,部门预算由基层单位编制再汇总到部门预算。从教育部门的学前教育来说,由幼儿园编制预算再形成学前教育预算和教育部门预算。学前教育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应是幼儿园的生均成本。

基于学前教育资源稀缺提高教育效率的需要。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所有教育资源,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对于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永远是稀缺的。这就要求将相对稀缺的教育资源进行有效分配和使用。效率与成本、产出与投入密切相关,效率要求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取更多更好的产出。

二、教育成本测量程序和方法。

教育成本有多种测量方法。其一为经费统计法,即利用现有教育经费统计信息或抽样调查信息,经适当加工而获取学生成本。此种方式耗费时间短、成本低,但不准确、不系统,因为该方法生成的成本包括了不应计入成本的经费支出,而应计入成本的支出成本中无反映信息。

其二是成本原理核算法,以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为基础,以成本会计的基本原理、规则和方法,通过会计系统记录已消耗的教育资源进行归集和分摊生成教育成本。此种方法比较规范、准确,其条件是会计制度为权责发生制。

其三是成本函数法,即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存在函数关系,因此可以利用产出或收益来推算成本。此法复杂,不准确,只有少数学者使用。

其四为会计调整法。已有学者利用此法做过大中小学的成本测算,并通过专家鉴定。它是利用现行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下的财务信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成本核算原则和方法测量教育成本。此法生成的教育成本相对准确,但费时费力,需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测算成本相对较高。从2019年1月开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尚未有制度规范,故本文采取的方法为会计调整法。此法基本程序为确定成本测量的对象、成本测量周期、成本项目,区分费用支出和成本,正确归集和分配各种费用。

进行成本测算时,首先要确定成本对象。成本测量的对象为在园儿童的数量和教育质量。学前教育的目标可概括为幼儿的身心健康,因质量尚无客观标准,难以计量,这里假定质量相同,只以数量为成本对象。周期为学年制而不是学期制(三年)。成本分类定为社会和家庭的直接成本,即幼儿园年生均成本。

具体方法为:第一,剔除与学前教育无关的支出费用,包括现行幼儿园中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大型幼儿园与幼儿教育无关的、带有营利性的拨款或补助支出,如宣传广告费。

第二,分摊与学前教育相关的直接和间接支出费用,包括在职教职工的人员经费,应全部计入成本,按照大、中、小班在班幼儿人数占幼儿园总人数比重进行分摊。幼儿园公用经费应全部计入成本,并按人员经费分摊办法进行分摊。其中幼儿园的行政管理费和部分幼儿园为幼儿教育教养服务的科研或实验支出也按同样方法分摊;幼儿园的后勤支出应在扣除后勤服务收入后计入成本,并按前述方法分摊;固定资产主要是本年购置的建筑物和限额以上的大型设备与维修支出,应按政府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计算本年的折旧费计入成本,并按首选方法分摊;幼儿园使用的土地包括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幼儿园自行购置的土地,均应按划拨或购置时的土地价格和使用周期计入成本,并按使用期限分摊到各年幼儿园成本,并按年度在园幼儿数计入生均成本。

第三,补充经费支出中未反映的教育成本,包括幼儿园教职工家庭住房购置的补贴费用。中国上世纪90年代城市住房改革以前,所有公办事业单位包括幼儿园教职工的家庭住房均为低价公租房,其工资中不包括住房购置费。上世纪90年代城市住房实行货币化改革,即住房商品化,由房主自己购买住房。由于住房货币化改革使房价过高,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政府按级别和工龄给予一定的住房福利补贴并由财政拨款幼儿园支付。住房福利补贴标准,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之间有较大差别。此项由幼儿园支付的教职工购房补贴,应该一次性计入学前教育成本,并按同样方法计入生均成本。私立幼儿园如有职工住房福利补贴,也可参照此法计入成本。

此文提出的方法限于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制度改革过渡时期,也可作为权责发生制度下成本核算规范的参考。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

《中国教育报》2019年12月19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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