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索页>当前

烟台尝试基层教育科研机构转型

发布时间:2020-03-19 作者:邓婷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印发《关于创建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教育科研机构的意见》,明确烟台基层教育科研机构的职能定位、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烟台市对基层教育科研机构职能定位和价值作用的整体规划与深度思考,发端于上世纪90年代末,1999年成立了山东省第一个地市级“教科院”。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基层教育科研自身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渐显露:一是教育科研的管理、指导、服务三大职能呈现出边缘化甚至是滞后性端倪;二是学科体系相对封闭,工作方式相对独立,教研员主动作为、主动担当的精神有所松懈;三是教研员的专业权威、学术地位受到冲击甚至动摇,职业幸福感缺失,倦怠感逐年提升。

烟台《关于创建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教育科研机构的意见》的编制即基于对已有成果的总结和现实困境的研判,确立了建设学习、研究、服务有机统一教研新文化的转型路向。

一是全新定位基层教育科研机构的基本职能。即回到学科对话教师,在促进教师成长的过程中享受职业幸福;回到学校对话校长,在助推学校发展的过程中体悟专业尊严;回到单位对话自我,在成就集体荣耀的过程中彰显自身价值。

二是统筹规划基层教育科研机构的建设体系。学习、研究、服务三者作为一个彼此相通、有机统一的整体,是基层教育科研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题中之义。学习是基层教育科研工作的基础,是研究与服务的本质要求;研究是基层教育科研工作安身立命之本,是连接学习与服务的重要桥梁;服务是基层教育科研工作的使命担当,是学习与研究的价值体现。

三是明确规范基层教育科研机构的转型措施。明确提出了善于学习、加强研究、精准服务三大方面9个层次的具体推进措施。

(山东省烟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邓婷)

《中国教育报》2020年03月19日第6版 

0 0 0 0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点击排行
热点推荐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