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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开证明,畅通留学生回国路

发布时间:2020-09-28 来源:中国教育报

■/ 媒体广场 / 关键词:留学证明

日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告明确,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

取消证明深化“放管服”改革

日前,教育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按照文件的表述,这一举措旨在“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此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起网上一片叫好之声,尤其是广大留学生群体对此更是赞誉有加。

按照最新要求,对于留学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值得强调的是,取消留学回国人员的证明,并不意味着对留学生在境外的学习情况无据可查。在招聘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留学生的毕业证或成绩单来获取相关信息,而留学生在境外的逗留时间,也可以根据护照或出入境记录来确定。同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也继续开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

这一举措,无疑是对之前繁琐办理手续的改善,具备政策的示范意义。

从现实操作层面来看,过去之所以设定办理回国证明的政策,有防止有人假借境外“野鸡大学”来混学历的目的。但随着留学生教育的逐步规范化,以及社会各界对境外高等教育信息掌握能力越来越强,“野鸡大学”的文凭很难再继续招摇撞骗。反倒是办理留学回国证明造成的“麻烦”越来越多,轻则让留学生耽误时间、消耗金钱与精力,重则让留学生为了“卡时间”而失去了回国求职的最佳时机。在舆论场上,呼吁国家取消留学生回国证明的声音一直都有,如今这一愿望终于成真,可谓解决了时弊,顺应了民心。

取消留学回国证明,还显示了教育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心与行动力。具体来说,“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意思。面对广大归国就业的留学生,相关政府机构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而是真心为学子服务的机构。协助留学生完成就业、落户等重要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增进服务质量,才是这些机构的工作职责所在。

事实上,在当前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大趋势下,不只在教育部门的工作或留学生政策的问题上,在任何涉及国计民生的领域,都应该符合“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

一直以来,舆论场上不乏网友吐槽“办证手续繁琐”“政府部门之间踢皮球”“服务窗口人员脸色不好看”等现象。往小里说,这可能是个别机构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问题,但往大里看,这就是典型的相关政策与制度不健全、一些政府部门工作方法不够科学的严肃问题,会影响到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与公信力。

因此,其他政府机构也不妨从这次教育部的“放管服”改革里吸取成功经验,更好地转变工作方法与态度,实施更加科学与惠民的政策,向创建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走得更近一些。

(原载《中国青年报》,作者黄帅,有删节)

为海外人才回流提供便利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曾经是国家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发给在国外或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生,是海归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证明最主要的用处在于:首先,留学生回国就业,尤其是应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时,证明可起到重要帮助作用;其次,留学生回国后,在部分地区的落户转户等需要此证明;还有,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对归国留学生提供创业、就业、购买免税车等福利,留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时需用到这份证明。

此证明设立的初衷是为留学生和国内相关机构服务提供有权威性的证明,防止有的人会伪造“克莱登大学”一类的海外经历学历,国内机构或公司招聘人员没有途径去核查。所以开具证明相当于国家出面核查留学生的留学经历,确认其留学真实性。

但是,不少留学生反映,办理证明的过程较为繁琐。很多人往往因为没有收到任何机构或组织的提醒,错过了办理的机会,等回国发展后才发现很多地方落户、入职、考公、办理学历认证都需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此而引发的各种错失机会、耽误发展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于是一些留学生为了办此证明要么再次出国,要么托同学朋友或者花钱找代办。随着中国出国留学人数大幅增加,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这样的工作也给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官员带来了不少压力。

证明取消后,如何有效地证明留学生的身份呢?根据最新规定,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来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也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也就是说,将原本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从一纸证书转化为个体单位多方面求证,增加了处理行为的灵活性,也将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从琐碎的业务中解脱出来,留出精力处理更复杂的留学事件,更好地为海外留学生服务。

证明的取消,能够帮助并鼓励更多的海外留学生回国发展,加速人才回流,特别是给受疫情影响难以办理证明的留学生群体提供了方便,更体现了国家对外开放的决心,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

(原载央视新闻客户端,作者苗绿,有删节)

《中国教育报》2020年09月28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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