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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社区育儿 如何拧成“一股绳”

发布时间:2021-06-06 作者:张泽东 陈思懿 来源:中国教育报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学前教育政策对幼儿园、家庭、社区三者教育角色的表述,经历了从“幼儿园为减轻家长负担提供服务”到强调“家长在幼儿教育中的作用”和“幼儿园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再到近年来不断强调和细化的“幼儿园、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演变。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已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它指的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由幼儿园、家庭及社区在幼儿成长过程中,各尽其责,各尽所能,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过程。

协同共育是为了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为什么要实现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

一是通过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的功能互补和强化,实现教育效果最大化。协同共育的理想模式中,幼儿园、家庭和社区指向共同的中心——幼儿,为共同的教育目标——幼儿健康成长努力。协同共育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的同时,提高家长育儿水平,增强社区服务能力,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

家长、社区和幼儿的互动若是与幼儿园教育匹配和呼应,就能实现幼儿原有基础上的认知深化和拓展,进而实现教育目标的一致性和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二是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推动幼儿教育生活化。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素材和场景取之于生活,家庭和社区则天然包含丰富的教育情境和教育契机,深入挖掘和整合能扩展幼儿学习空间,丰富幼儿生活经验。

三是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弥补幼儿园教育资源不足。社区的图书馆、博物馆、植物园等文化场所是幼儿学习的资源库,不同社会职业和文化背景的家长为幼儿提供了与多种职业交流的机会。同时,他们也是幼儿园活动设计的建议提供者和资源支持者。

家、园、社区协同共育水平相对较低

在相关教育政策的引领和示范性教育实践推动下,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工作越来越受重视,然而在实践运作中效果并不理想。

首先,协同意愿不高。一些幼儿园园长、教师担心协同会影响幼儿园正常的保教工作。即使认识到协同共育的价值,仍很少有幼儿园教师会主动深入开展共育工作。社区人员则因为怕麻烦不愿与幼儿园合作。一些家长在家园合作中采取退缩和回避态度,只是被动接受教师教导。

其次,协同地位不平等。幼儿园与社区合作的不平等,主要是幼儿园对社区资源开放和回馈较少,社区向幼儿园单向输出和开放,常作为幼儿园重要教育活动宣传阵地。家园合作中的不平等倾向有两种情况,一种表现为,以幼儿园信息输出为主导,家长处于边缘地位。当面交流、家园联系簿、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幼儿园班级群等是家园联系的主要方式。但在实施过程中多为幼儿园向家长单向输出教育信息。另一种是家长处于较高地位,教师担心家长“找麻烦”,家园合作变成了向家长汇报工作。

再其次,协同缺乏系统性。当前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协同存在极大的随意性,多数时候是个人化的行为,教育教学过程中只有必要的时候才会和社区联系,协同尚未形成常态,处于无监管境地。尽管《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政策文件中对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内容与方式作出了相应规定,如“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幼儿园应当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这为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的合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然而,这些规定仍具有模糊性,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具体在哪些方面协同、以何种形式协同、有何种指标参照和实践参照等并未作出具体规定。

    实现三方力量的功能互补和强化

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共育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幼儿园的主导和引领、三方主体的积极互动以及政府力量的推动。要让三方力量实现功能强化和互补而非简单叠加,就需要充分的合作互动。

第一,积极沟通,形成协同共同体。主要包括与家长的线上和线下沟通,与社区的信息共建共享。幼儿园通过与家长沟通,促进家长对幼儿园保教活动的了解和理解,增进家庭与幼儿园教育的一致性。通过与社区沟通,增进与社区的互信协作,及时了解社区活动动向,把握教育契机,比如大型建筑的拆建、公园草木的修整、特色文娱活动的开展等。如天津和平区教育局在对孩子社会实践的时间、内容和考核办法做出具体要求的基础上,学校实行开放办学,逐步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

第二,开放办园,提高家长参与度。健全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邀请家长参与幼儿园班级建设决策;定期举行家长开放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方法,并为幼儿园保教活动提供建议;建立家长资源库,鼓励家长作为助教,亲身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此外,家长志愿者、亲子活动等也是重要的开放形式。

第三,整合资源,形成幼儿园课程。挖掘和整合所在社区的教育资源,并结合幼儿认知特点和幼儿园实际形成主题课程。社区就可以变成幼儿园主题课程实施的“活课堂”,拥有不同职业的社区人都能成为“活课堂”的参与者。如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在政府牵头下,构建社区教育实践基地,将社区资源有效结合幼儿园课程,形成了与周边大学资源的深入互动。

第四,提高质量,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家长育儿素养。幼儿教师是协同共育的实施主体,其专业能力关系协同共育工作实施效果。幼儿园应将提升幼儿教师专业能力作为重要内容,提高幼儿教师和家长沟通合作的能力,以及利用社区资源并将社区文化引入幼儿园的能力。幼儿园可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家长科学育儿的理论和实践活动,以提升家长育儿素养。

第五,政策保障,推进协同共育管理和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应尽快出台针对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合作的专门性指导文件,对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协同的性质、角色、地位、责任以及协同目标和指标等进行明确规定,从政策层面为协同共育提供支持。

(作者单位分别系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8YJA880115])

《中国教育报》2021年06月06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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