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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即将实施,职校生前景如何

发布时间:2022-04-29 作者: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舒静 姜琳 徐壮 孙飞 来源:中国教育报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年均输送1000万名毕业生。“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国家对于职业教育高度重视,近年来不断出台利好政策;另一方面,社会认可度不高、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是职业教育缺乏吸引力的主要原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针对诸多现实问题,回应了社会关切。

打通上升通道 提升社会认可

长久以来,不少人对职业教育有着“低人一等”的刻板印象。

上升通道不畅、不宽,是其中原因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杭州技师学院教师杨金龙表示,不少学生只要有机会还是希望能升学,但中职生毕业后继续升学深造空间有限。

新职业教育法致力于打通上升通道。除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新职业教育法还为两方面的探索预留了空间: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表明,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

此外,新职业教育法提出,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这些举措为不同禀赋学生提供了多种成才的可能。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建议,随着职教高考顺利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探索建立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同时开设学术和技能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与未来职业发展规划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或职教高考。

破除就业门槛 提高工人待遇

数据显示,我国技能人才占劳动力人口总量的比重不到30%,与德国、日本等制造业强国的70%到80%相比,差距还比较大。

目前,不少企业的技能人才面临巨大缺口,供不应求。与此同时,不少职校学生在就业与个人发展中,或多或少地感受到“隐形门槛”与不平等待遇。

针对破除就业门槛,营造公平环境,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发布的一份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满意度测评报告显示,企业一方面认为中职毕业生的能力素质不比其他来源的员工差,但另一方面给予中职毕业生的实际工资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职毕业生月薪超过5000元的用人单位只占约10%。

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提升教学质量

办学质量不高也是职校缺乏吸引力的重要原因。

“解决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问题,根本在于教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职教所副所长徐平利说。

新职业教育法提出,国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职务(职称)评聘制度。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赋予职业学校在机构设置、人才招聘、职称评审、内部薪酬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更多自主权。

此外,目前存在的产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实,也让职校培养的学生难以适应市场需求。

制造业企业五株科技董秘赵尚萍说,对一些中小企业而言,校企合作投入成本高,但收益有限,企业积极性不高。

新职业教育法以“产教融合”一词取代现行法中的“产教结合”,用9处“鼓励”、23处“应当”和4处“必须”,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

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赵爱芹说:“要形成学校、企业、产业、区域经济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培养市场真正需要的人才。”

(参与采写:王优玲 周圆 刘巍巍 黄兴)

据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中国教育报》2022年04月29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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