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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推选拔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

发布时间:2017-02-21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摘 要:深圳公推选拔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
深圳市公开推荐选拔 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经中共深圳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推荐选拔2名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推荐选拔职位 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2个)。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5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11年5月15日,下同); 4、具有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知识。 (二)任职资格条件 现任国内高等院校正处级以上职务的教育管理干部(正处级干部需任职满3年);现任深圳市正局级职务或副局级职务2年以上干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推荐: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公布职位、条件和要求;(2)报名、递交材料。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5月6日至10日下午5:00。网上报名后,应及时向深圳市委组织部提交有关材料;(3)资格审查;(4)市委全委(扩大)会议进行民主推荐;(5)市委常委会议根据民主推荐得票情况,按照职位数1:3的比例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6)市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7)市委常委会议按照职位数1:2的比例提出拟任建议人选;(8)市委全委会议差额票决产生拟任人选;(9)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 详情登陆深圳组工在线网站(http://www.zzb.sz.gov.cn)了解。深圳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通过网站等媒体公布公开推荐选拔工作进展情况、拟任人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并设立举报电话12345、12380、82106316,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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