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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治与高校治理论坛在上海师范大学举行

发布时间:2019-12-20 作者:任朝霞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任朝霞)高校法治治理的要义到底是什么?高校教师创新权的地位是什么?高校依法治校有哪些好的经验?……12月12日,教育法治与高校治理论坛在上海师范大学举行,来自全国高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负责人、教育法学专家学者等60余人汇聚一堂,交流研讨阐释和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理念新思想的具体实践。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于安以“教师权利与高质量教育制度建设”为题作主旨演讲,他认为,教师权利的保护应当成为教育法治的中心环节,教师的权利是公立高等学校治理结构的重要因素,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需要学校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而如何将教师创新权落实到教师的管理环节中去是个难点。

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关保英教授在主旨发言中梳理了依法治校的历史背景、发展过程与实现路径,对上海依法治校工作现状和经验进行了整体的分析点评。

“学校治理的核心还是要启蒙学生,培养心智健全的公民。”华东政法大学章志远教授通过对10个行政经典案例的分析,对“高校师生权益的有效司法保护”提出了一些新思考。

与会专家围绕“依法治校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内部治理与体系构建”“师生权益维护与司法应对”三个专题展开深入的研讨,就依法治校制度建设、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高等教育质量控制、依法治校的具体实现路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新的思考和建议。与会专家认为,目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高校治理和司法应对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实务问题的解决最终要回溯法理的探究,要回归高校育人的初衷;高校推进依法治校要始终保持开放的立场,加强与法治实务部门的互动互鉴。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一个持续推进的系统化工程,本次论坛既体现了学术观点的碰撞和交流,又凝聚了实务践行的研究成果:内容上,是教育理论与实务的协同;主体上,是高校与法治实务部门的协同;学科上,是法学与教育学的协同。论坛主办方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蒋明军表示,学校作为上海市首批现代大学制度试点高校、首批依法治校示范高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学校也正在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步伐,更需要强化法治思维,让法治意识成为全体师生的共同意识,让依法治校成为学校办学、治学的理念。

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郁能文表示,在加快推进本市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落实到高校治理中,一是要完善教育的地方立法,二是要加强教育执法,三是要在实践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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