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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4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14 来源:教育部网站

(2018年12月22日)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2月17日至2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的4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以“公平公正、严格把关”为原则,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开展。

督导检查分15个小组对43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433所(个),其中小学180所,初中135所,一贯制学校19所,完全中学17所,特殊教育学校8所,教学点74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17024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时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现将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反馈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本地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43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广西壮族自治区4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x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核查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43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39-0.642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07-0.402之间(详见表2)。

表2 广西壮族自治区4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x

(三)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四个方面18项指标,总分100分,得分达到85分为合格。核查结果:4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90.5至96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广西壮族自治区4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docx

表3 广西壮族自治区4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续表一).docx

表3 广西壮族自治区4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续表二).docx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群体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43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总体上看,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特别是近两年来,加大推进力度,将其作为富民兴桂的基础性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克服巨大困难,采取了积极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强化工作机制,落实政府责任。自治区建立并完善了定期通报定期总结、专项审计、限期整改、考核问责、工作奖励、现场推进会等6项制度和机制,及时研判工作进度与态势,总结推广经验;督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法律和政策要求,督促及时足额执行安排上级专项经费;组织复查,进行约谈,把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到底;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意识和履职纪律约束,层层压实责任;自治区对通过“区检”“国检”的县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0万元奖励。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办学条件。2015年以来,43个县投入均衡发展经费305.5亿元,其中县本级财政投入151.3亿元,百色市右江区、桂平市、南宁市江南区、南宁市良庆区、横县、扶绥县等本级投入均超过7.5亿元;43个县共新建学校179所,对绝大多数学校进行了改扩建,新增学位47.45万个,新增校舍面积876.09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馆面积641.9万平方米、图书5400万册、计算机24.83万台,新增教学仪器设备33.4亿元。昭平县2015年以来划拨土地1468亩用于学校建设。兴业县投入1.13亿元用于“三通两平台”、新一代人工智能等信息化建设。三是不断完善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2013年以来全区共招收1.1万名学生,目前已有4000名毕业生回到农村学校任教。通过特岗教师、社会招聘等方式补充教师。2015年以来43个县共补充教师3.22万余人,其中紧缺学科教师5961人。横县补充教师1930人,力度较大。北海市海城区、平果县教师与公务员享受同等绩效工资并享受伙食补助,桂林市临桂区政府每年安排250万元奖励教师。桂林市叠彩区投入100万元实施“优师计划”,那坡县教师组团到深圳市跟岗学习。四是构筑体系,关爱特殊群体。完善服务政策,实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无障碍入学。2015年以来南宁市江南区共安排6.5万名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桂林市象山区增加3100个学位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提标建设特殊教育学校。自治区投入3.06亿元,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77所。阳朔县、荔浦市、恭城县、灌阳县、南宁市邕宁区、崇左市江州区2018年“三残”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超过90%。重视建立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宾阳县通过“代理妈妈”形式,给留守儿童“一个完整的家”,兴业县建立了7所关爱学校,解决全县各个教学点6000多名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安全管理,有效提高了他们的学业水平和身心健康。各县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辍学,平南县募集861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五是发挥优势,深化内涵发展。各县推进学区制改革,扶绥县组建九大城乡教育互助联盟,贺州市八步区通过“1+X+Y”模式,促进学校间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各县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东兰县将壮族红色文化融入学校德育工作,北海市银海区建设蓝色海洋校园文化,北海市海城区被命名为广西唯一的“全国足球试点县(区)”,东兴市、防城港市防城区开展边关爱国主义教育,合浦县中小学注重传承古代海上丝绸之路深厚文化,南丹县将独特的白裤瑶文化引进校园等,均彰显了广西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43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数据审核和此次实地督导检查,43个县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较为严重

北海市海城区、平南县、桂平市、陆川县、平果县、钦州市钦南区、南宁市江南区、南宁市良庆区、合浦县、贺州市八步区部分学校办学规模超过2000人。平果县、钦州市钦南区、陆川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平南县、扶绥县、北海市海城区、东兰县最大校额较大。桂平市、平南县、陆川县、横县、钦州市钦南区、合浦县、南宁市江南区、宾阳县、贺州市八步区部分班级班额偏大(小学班额超过45人,初中班额超过50人)。桂平市、平南县、陆川县、横县、合浦县、钦州市钦南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大化瑶族自治县、桂林市临桂区、上思县、东兰县、灌阳县、崇左市江州区、兴安县、阳朔县小学和初中最大班额偏大。

(二)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依然存在短板

桂平市、横县、钦州市钦南区、宾阳县、南宁市江南区、桂林市临桂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平果县、平南县、北海市海城区、防城港市防城区、陆川县学校占地面积不足。防城港市防城区、横县、钦州市钦南区、桂平市、平南县、南宁市江南区、浦北县、那坡县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桂平市、南宁市江南区、横县、梧州市长洲区、北海市海城区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足。平果县、西林县、防城港市防城区学校功能室数量不足。桂林市临桂区部分学校没有建设校园网。昭平县、平南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桂平市、宾阳县、陆川县、浦北县、平果县未完工在建工程数较多。

(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依然存在不足

大化瑶族自治县、防城港市防城区、合浦县、平南县、南丹县、桂平市、浦北县、东兰县按核定编制,缺教职工。钦州市钦南区、平南县、防城港市防城区、大化瑶族自治县、桂平市、贺州市八步区、扶绥县、百色市右江区、东兰县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缺音乐、美术、体育、外语、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任教师。北海市银海区、合浦县近三年未按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桂林市象山区教师培训的补拨经费至今没有使用。兴安县、资源县、上思县部分农村学校教师年龄偏大。贺州市八步区、北海市海城区缺教师用计算机。河池市凤山县教师培训力度不够,培训机会偏少。

(四)义务教育学校安全管理依然不规范

南宁市江南区部分学校食堂食品留样没有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南宁市邕宁区、横县个别学校电线、电闸裸露。宾阳县个别学校附近的玻璃厂对学校有噪音影响;横县、梧州市长洲区、平南县、平果县、贺州市八步区、崇左市江州区个别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欠规范;桂林市象山区、阳朔县、荔浦市个别学校部分教学楼没有应急灯;合浦县部分学校楼道应急照明装置失效;平南县个别学校室外公共厕所楼梯护栏高度未达到标准,实验室过于拥挤;南宁市江南区、北海市银海区、合浦县、平果县、乐业县、崇左市江州区个别学校教学楼存在单楼梯;河池市南丹县部分学校周边环境杂乱;乐业县部分学校篮球架未做防撞防护;昭平县个别学校男生宿舍背靠山体;百色市右江区、崇左市江州区部分学校的校门口无减速带、无安全警示牌;崇左市江州区个别学校学生宿舍面积不足,床铺并排,存在安全隐患。

三、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各级政府践行教育公平的职责担当。希望广西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以及自治区督查和市县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对照标准,抓紧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为此,提出以下四点意见:

(一)继续强化政府责任,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希望广西各级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真正把教育当作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强化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中之重地位。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列入脱贫攻坚战略的一项硬任务,事关教育公平,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认识,形成共识,把党和国家意志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二是严格对标解决问题。要对标党中央对教育工作的新部署,对标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新标准,对照本次督导检查所指出的问题,特别是校园、校舍、运动场馆面积不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突出,农村学校仪器设备差、寄宿条件差,教师结构性短缺,收入待遇偏低等问题,制定可行方案,列出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加以解决。三是继续加强教育督导。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和分类指导,定期开展复查,加大问责力度,确保任务目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

从2016年到2018年广西连续三年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推进情况来看,广西下一步的工作一年比一年难,任务一年比一年重,问题也会一年比一年多。因此,一要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做到“两个只增不减”。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投入政策要求,足额征收各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专户管理及时拨付,足额用于教育。积极调整财政一般预算科目安排,优先安排并保障教育。坚持经费使用倾斜农村、聚焦薄弱,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继续加强监管,开展综合和专项审计,建立健全教育投入绩效跟踪机制。二要完善学校布局规划。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加快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机制。在合理布局基础上,集中新建和扩容改造一批城镇学校,加快消除“大校额”“大班额”。三要按标准化要求建设学校。要以国家建设标准为依据,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以服务教育教学和学生生活为目标,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装备标准。

(三)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整体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要落实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要求,全面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待遇收入。广西是集“老少边山穷”于一身的地区,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教师队伍建设显得更加关键。一要增强乡村教师吸引力。提高乡村教师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适当扩大乡村教师补贴范围。优化乡村教师生活与工作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留在农村任教。二要完善教师管理补充机制。统筹调配城乡教师资源,盘活编制总量,完善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合理补充各学科教师,配齐紧缺学科教师,重点为贫困山区、农村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培养和补充教师。三要重视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培训力度,创新教师培训方式方法,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下功夫”要求,要将工作重心从硬件建设转移到内涵发展上来。一是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依法按照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二是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要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构建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要明确底线要求,强化“红线”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三是努力打造学校特色文化。要充分挖掘广西的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的各类人文和自然等资源,按照立德树人的要求,引导学校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优势,提升培养能力和办学水平。

本次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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