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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梅代表:​规范完善校园保安标准与配备

发布时间:2020-05-21 作者:焦以璇 柴葳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5月21日讯(记者 焦以璇 柴葳)近年来,针对中小学生的人身伤害案件时有发生。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校长崔建梅建议,国家层面制定中小学安全专职保卫人员配备标准,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配备专职保安人员。

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青少年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崔建梅表示,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并先后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等多部关于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对保障校园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由于学校没有足够经费配备专业保安人员,导致多数学校保安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一些学校的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媒体陆续报道的校园伤害案件让崔建梅十分揪心。

崔建梅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为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民办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应当参照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确保校园保安配备率100%。

她建议,学校保安人员可以按照“双重身份,双重管理”原则,由公安部门负责培训,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安部门管理下的专业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负责支付保安员的工资、意外伤亡保险和养老统筹资金。日常管理以教育部门管理下的学校为主,由所服务学校负责保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保安公司提出续聘、调整、退回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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