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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潘碧灵:新冠病毒疫情对民办幼儿园的影响亟待重视

发布时间:2020-05-24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认为,近年来,我国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为缓解我国学前教育资源不足,普及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年伊始,新冠病毒肺炎突然来袭,疫情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社会不少行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学前教育领域,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困难尤为突出。我国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大多规模小、租赁办园、办学经费不足、教师队伍不稳定,在此次疫情中,幼儿园成为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根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开学要求,幼儿园将会成为最后开学复工的一批单位,比正常的开学时间推迟至少三个月以上,使得很多民办幼儿园在没有收费的情况下还要背上支付房租、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缴纳等费用负担,为民办幼儿园带来了

极大的办学和生存压力,众多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反映强烈,热切期待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能给予民办幼儿园特别扶持政策,帮助他们度过目前难关。

为此,建议:

1.切实减轻民办幼儿园资金压力。一是允许民办幼儿园在社保缴纳上享受中小微企业同等待遇。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前段联合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各省区市可免征中小微企业一定期限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民办幼儿园之前一直被定义为“民办非企业”。建议民办幼儿园在社保缴纳上享受中小微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二是取消或免征教育基金。目前民办幼儿园承担着每年2—3万元一个班的教育基金,建议取消或免征。三是提前发放奖补资金。坚决落实省级及地方财政对民办幼儿园的奖补专项资金,足额发放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对于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且符合财政补助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议按照2020年1月份在园幼儿数,将1~6月份的财政补助经费一次性提前发放到幼儿园。四是给予适当补贴。由地方政府给予民办幼儿园5个月左右的房屋租金补贴和幼师每月人均千元左右的工资补贴。

2.统筹安排民办幼儿园的防疫物资和和防疫工作。目前,公办幼儿园及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和防疫物资由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财政支出,而民办幼儿园的防疫工作和防疫物资却要求自己解决,经费自行承担。建议重视民办幼儿园物资筹集困难问题,把民办幼儿园防疫工作和防疫物资纳入整体工作之中统筹考虑、统一安排,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出台规范性文件,对民办幼儿园复学后疫情防控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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