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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对高校毕业生发放连续36个月住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0-07-30 作者:孙军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孙军)伴随着毕业季,针对高校毕业生是否有住房补贴政策已成为应届毕业生普遍关注的问题。日前,青岛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红兵在由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的舆论监督类热线直播节目《行风在线》上介绍,青岛对高校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给予住房补贴,分别每月给予500元、800元和1200元,且每人可连续领取三年共计36个月。  

据介绍,青岛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范围是: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岛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且首次来青岛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学历毕业生;按《关于在青岛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申领住房补贴但未享受政策期满的,可按《通知》规定领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补贴。

在青岛申请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是:申报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报人员申报补贴时需具有本市户籍;申报人员就业单位应按规定在青岛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报人员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另外,该市规定为积极吸引海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来青岛创新创业,对在青岛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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