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记者 蒋夫尔)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录取工作将于8月18日启动。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下发《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要求,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招生程序录取考生,不得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同时,各高校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另外,各高校要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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