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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治理有偿补课史上最严

发布时间:2020-12-21 作者:刘玉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记者日前从辽宁省锦州市教育局获悉,2020版《锦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处理办法》12月21日正式开始实施。

《锦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敲响了全市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集中整治的警钟。

《处理办法》明确9种情形属于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包括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违规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违规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违规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特别是为所任课班级学生进行违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小饭桌”“托辅中心”及教育咨询机构和无证无照“黑班”等场所组织或参加违规有偿补课;实行在职教师义务辅导学生备案制,凡未在学校备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擅自实施辅导的,均视为违规有偿补课;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均将根据不同情形予以严肃处理。其中,最为严厉的处罚是,开除公职。若被查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组织任职学校学生尤其是本班学生违规有偿补课的;违规有偿补课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或干扰阻挠执法查处,影响极坏的;再次违规有偿补课的,教师资格将被撤销,教师资格证将被收缴,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参与违规有偿补课的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取得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在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的同时,取消其所有学术类和综合类荣誉称号。

《处理办法》还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托辅中心”和教育咨询公司等机构若存在容留、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办学资格或吊销营业执照。

为确保此番专项整治活动收到实效,锦州市强化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锦州通APP等)开展“师德大家评”,开发在线评价系统,对每所学校每名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在线评议,综合利用大数据对每名教师师德情况作出画像式评价。全市统一师德档案制式,每校做实一人一档的“师德档案”,将综合评议情况、个人师德特别是有偿补课被举报情况、个人师德问题处分情况记录在案,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一票否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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