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索页>当前

防治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划定红线

发布时间:2021-06-01 作者:高毅哲 林焕新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高毅哲 林焕新)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表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对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的现有制度进行了系统整合,将防治性侵害、性骚扰纳入专项保护。

王大泉介绍,《规定》的相关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教育。除了对教职工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项培训外,还要求学校对学生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提高学生们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意识和保护能力。

二是完善制度。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的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系统的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机制。

三是进一步明确规则。《规定》划定红线,明确禁止教职工和校内人员有6项行为,比如禁止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和性关系,禁止触摸和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等。

四是建立及时发现制度。《规定》要求学校要建立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权益保护机制,如果学生受到伤害之后,应当及时便捷的报告,让家长、教育部门和学校知晓。

五是严肃处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处理规则,对实施性骚扰、性侵害的教职工要严肃处理,要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有教师资格的,主管部门还要撤销其资格,纳入从业禁止的名单,终身不得进入教育领域。违法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0 0 0 0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
热门标签
点击排行
热点推荐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