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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推动全区大学生体育评价制度化

发布时间:2021-08-06 作者:蒋夫尔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自治区大学生体育评价实施办法》。据悉,新疆此举旨在进一步推动全区大学生体育评价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使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

据了解,新疆出台的大学生体育评价内容由体育活动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具体由高校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各部分占比及其管理办法。新疆规定,高校必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144学时、专科生不少于108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同时,为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学分。

新疆要求高校要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武术、冰雪运动及特色传统体育项目等专项运动技能。

为增强大学生体育活动多样性,新疆明确要求高校要成立体育社团,鼓励支持其开展活动,学生参与社团覆盖率不低于20%,对于长期参与体育社团活动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在体育成绩评定时予以倾斜。此外,新疆规定高校每学年将开展覆盖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测试成绩计入学生档案,与评优、评奖挂钩,达不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的学生不能毕业。高校除根据体育课教学等需要配备体育教师外,也可聘请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进校园指导运动队、体育社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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