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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扩大5G信号在高校覆盖范围,收费原则上不应高于所在城市平均水平

发布时间:2021-11-16 作者:林焕新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11月16日讯(记者 林焕新)为提高高等学校网络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校园网络用户上网体验,保障校园网络安全,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高等学校网络管理和服务质量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本地电信主管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协商解决本地区校园网络的共性重大问题,加强对高等学校和基础电信企业相关行为的规范管理,全面掌握学校校园网络建设和应用情况。高等学校应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统筹管理,建立由网信职能部门牵头,基建、后勤、资产、学工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与基础电信企业的沟通协调,形成重大事项协商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共同提升校园网络质量。

《通知》提出,高等学校应会同基础电信企业加强对校园网络的总体规划,组织科学论证,统筹通信管道、光缆、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布局,保障校园网络服务质量,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建设校园局域网,统筹有线宽带和无线局域网,由学校统一为教职员工和学生接入校园局域网,再由校园局域网统一接入公用通信网络。学校新建的建筑应按照《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等要求,同步设计、部署宽带网络设施,验收通过后方可统一接入公用通信网络。基础电信企业应对学校建立出口宽带网络弹性带宽保障机制,根据学校流量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带宽;保障校园移动通信信号质量,确保基站对周围环境影响符合国家要求。高等学校会同基础电信企业扩大5G(第五代移动通信)信号在高等学校的覆盖范围,推动5G技术在校园的深入应用。

《通知》明确,高等学校应完善校园局域网服务费用分摊机制,科学确定面向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网络服务费用分摊模式和标准,并建立费用公示制度,及时响应用户需求;面向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网络费用分摊遵循非营利性原则,不得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网络服务。基础电信企业应建立面向学校的网络资费优惠政策,原则上学校网络资费不应高于所在城市网络资费平均水平。

此外,《通知》还对规范基础电信企业进校管理、强化校园网络运维服务能力、保障校园网络绿色安全稳定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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