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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发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应督促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发布时间:2022-01-11 作者:高毅哲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高毅哲)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共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国四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缺乏规范,履职内容和履职方式不明确等,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工作规定》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适用范围、主要职责、履职方式、任职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等作出具体规定。《工作规定》要求,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的聘任、管理、培训、考核、评价、奖励等工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负责本地区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检察机关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法治合力。

《工作规定》强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应当着力督促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和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等校园安全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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