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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施残疾学生十五年免费教育

提高生均公用经费 实施“四免两补”

发布时间:2018-12-08 作者:记者 龙超凡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近日下发《福建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明确,2019年、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普通初中的9倍、10倍,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参照该标准执行。

福建提出,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施“四免两补”政策,即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交通费,省级财政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生每年3000元,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施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免住宿费、发放助学金和营养改善计划;对普通高中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在普通幼儿园随园就读的残疾幼儿免保教费,发放政府助学金。

福建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生进行周末返家交通费补助,实现“拎包入学”,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保证不因交通问题而辍学。要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特殊教育学校(班)应按不低于普通学校20%的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

《中国教育报》2018年12月08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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