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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试点综合高中办学模式

发布时间:2019-02-12 作者:记者 孙军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青岛2月11日讯(记者 孙军)《青岛市综合高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今天公布。从今年秋季新学期起,青岛将试点综合高中办学模式,这是该市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合”的一项新举措。

《方案》明确,“综合高中”是指与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并行的高中阶段教育,是一种与高等教育衔接,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通,给学生以更多选择机会的新的办学模式,其特色是“中门槛、重素质、多出路”。综合高中学生在学籍上实行“单一注册,双重管理”,高一年级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原则上在高一结束时,结合相关测试结果,由学生自主重新选择职业教育或普通教育,在校内或校际自主分流;学生完成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相关学习内容,修满144学分,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学业考试合格,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转入职业教育的学生,职业学校承认其普通高中学籍时所学相应课程、合格成绩及学分,在此基础上学生应补充修满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定的其他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修满相应学分,思想品德评价合格,实习鉴定合格,发给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青岛首批试点的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艺术学校、青岛商务学校共3所综合高中学校,将分别与青岛二中、青岛十七中、青岛一中等普通高中合作办学,共享教育教学资源,2019年秋季招生分别为200人、200人和100人。

该市明确,综合高中学生毕业后有多种选择,可参加山东省夏季和春季高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国际交流,也可以选择直接就业,实现多元发展、多样成才。

《中国教育报》2019年02月12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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