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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校园手机不能仅靠立法

发布时间:2019-02-14 作者:邱磊 来源:中国教育报

据《法制日报》日前报道,面对智能手机进校园后的多宗“原罪”,以及由此产生的监控难、管理难等种种问题,海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赵志忠院长建议通过加快立法的办法,杜绝16岁以下中小学生使用智能手机。

手机进校园,早已不是新问题。相反,从“小灵通”时代算起,围绕禁用与使用手机之间的“围剿”和“反围剿”就不绝于耳了。诚然,在今天的学校管理中,手机依然贴着“罪魁祸首”“元凶”等诸多口诛笔伐的负面标签,矛头均指向孩子的学业困境,以及孤僻、视力下降、网络沉迷等诸多不可逆转的蓄意坑害。面对“抬头不看黑板,低头只顾手机”的现实窘境,不少学校采取极端措施,但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对中小学生使用智能手机予以立法,不仅能让教育管理在法理上更具底气,从源头上把智能手机的危害挡在门外,也是对国家“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要求的遵循与落实。

但从务虚的角度说,立法之举未必能有实质性的改变,甚至还有可能产生新的问题。孩子作为受教育者,随着环境、年龄的变化,具有身心发展的阶段性,也会因人因时因地而产生异质性。比如,理性与感性在不同的学习阶段、不同的学习形态下,发展往往是不同步的。所以,手机在不同的孩子手里,未必都是猛于虎的洪水猛兽。而关闭手机使用通道,意味着关闭了一个联通外界的渠道,以及这个渠道后面万千种改变人生的可能性。很难想象一所自断网络、自绝手机的学校,如何培养适应未来的下一代。

当然,教育不能空谈理论,自然也有现实的一面。我们需要思考和探索的是,如何在网络环境中预防和降低对青少年的负面风险,引导孩子发挥天性和潜能,提高审美情趣,将手机与学业实现某种程度的对接,不给沉迷网游之类行为以可乘之机。其实,这在今天已经初具雏形,检索信息、在线课堂、完成课业等,都是有益之举。

常识告诉我们,堵不如疏。解决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问题,虽然尚有疑难的地方,但绝不是仅靠订立一部禁法就能万事大吉的,而是有待于学校管理者的智慧,有待于家长的理性认识,更有待于师生共同提升媒介素养、媒介认知和使用能力。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教师)

《中国教育报》2019年02月14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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