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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需要系统制度设计

发布时间:2019-03-04 作者:《人民教育》记者 冀晓萍 李帆 来源:中国教育报

    访谈嘉宾: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张志勇

    北京中学校长 夏青峰    

    本报讯(《人民教育》记者 冀晓萍 李帆)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北京中学校长夏青峰做客中国教育报刊社“两会E政录”,围绕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以新时代的要求来观照,影响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因素中,外因与内因交织。“解决外部因素,重在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在张志勇看来,学校应该有用人自主权,包括教师招聘权、干部配置权;组织架构权;经费使用权;分配权;课程教学改革的自主权等。他同时强调,“要有一个概念,即权力是有边界的”。

边界在哪里?夏青峰认为,关键是在法律的基础上,在教育行政规定和学校章程的约束下,对用人、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机制、程序、监督、责任追究作出明确规定,让校长在框架内自主用人、用钱。

“要建立新的治理框架。”张志勇认为,从学校外部来说,政府要通过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学校的权力边界,管理方式也要从行政化管理转向专业化管理;从学校内部来说,要依法确立学校章程,并通过重构制度架构,保障学校是法人治理下的分权治理模式。

夏青峰认为,无论是放权、管理还是服务,都要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能进行,通过法律去引导、规范教育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

《中国教育报》2019年03月04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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