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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不容亵渎

发布时间:2019-04-11 作者:薛红伟 来源:中国教育报

四川荣县公安部门近日发布通报,称2018年以来,四川省仁寿县人唐某某(女)为博取眼球,在农田中拍摄穿着鲜艳暴露、佩戴红领巾的视频,在某短视频平台先后上传剪辑后的四段视频,被各地网民观看转发。

红领巾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唐某某的行为已严重亵渎红领巾象征的爱国英烈、少年先锋队的荣誉,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感,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2019年3月28日,涉事人员唐某某在专项行动中被荣县警方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方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唐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000元,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帮助其录制视频的吴某某也被警方教育训诫。

对此,警方提醒:网络绝非法外之地,网民应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声,个人言行不得法外任性、恣意妄为,公安机关将坚决对各类涉网违法犯罪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中国教育报》2019年04月1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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