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邯郸市教育局对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全市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明确规定,凡发生两起以上违规招生行为的公办学校,校长免职。
邯郸市整治工作将严查三类违规招生行为,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违规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利用各种竞赛成绩招收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自行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提前录取(或承诺录取)学生;中小学校与各类社会机构串通收集生源信息、组织招生活动。邯郸明确规定,公办学校发生一起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两起及以上违规招生行为的,校长免职;民办学校发生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核减当年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资质。
《中国教育报》2019年05月25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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