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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线教育还需继续加强监管

发布时间:2019-06-21 作者:李威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有机构发布了《2018年度中国在线教育市场发展报告》。报告显示,在线教育平台存在授课内容不佳、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任性停课、退款难等问题。典型案例如在校学生被包装成名师、在线教育机构收取预付费后跑路、线上英语阅读打卡不按承诺退还费用、学习类APP涉嫌未成年人不宜信息等。诸多乱象,令人担忧。如何监管这些违法违规的在线教育机构,亟待深入思考。

在线教育符合市场需求,崛起有一定必然性。概括而言,在线教育是指将传统教育内容通过录制、直播等技术和方法,以互联网为媒介进行的线上教育方式。随着近年来家庭对教育的投入比重不断加大,加上全面二孩政策影响,我国在线教育的市场需求巨大。未来几年,在线教育技术还将持续升级。

对于在线教育,大可不必视作洪水猛兽,但在线教育依托的互联网平台是一把双刃剑。线上教育突破了传统教育模式对于时间、地点、空间的限制,通过互联网实现了精准化教学和个性化教育,学习者可随时随地采用终端设备进行知识获取、交流、内容传播等;师生间的线上互动十分便捷,教学资源也能实现共享。但是,因为互联网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线上教育课程也让学生上课的代入感不强,学习者难以对机构的办学资质、课程内容等进行考察,容易成为某些不法分子获取暴利甚至诈骗的工具。

追根究底,在线教育乱象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监管困难。目前,我国针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包括有证有照、教育备案、风险准备金三种方式,这对于有证有照的传统教育培训机构具有较强约束力。但由于在线教育的虚拟特征,规范在线教育产品和教育服务的难度较大,不少资质不足、证照不齐的机构混入其中。

在目前乱象频发的严峻形势下,规范在线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不能久拖不决,必须予以重点突破。一方面,建立在线教育行业规范,积极推动在线教育行业自律。依据在线教育特征,引导建立在线教育行业准入标准和注册备案制度,只有符合标准的在线教育机构才可获得合法经营权。充分发挥在线教育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在线教育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更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解决在线教育机构和在线教师队伍的资质审查等问题,明确在线教育平台在师资管理、资质审查、教学质量、收费退费、资金托管、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另外,还要采取扶植、合并、取缔等方式,对在线教育机构进行分流。对于那些影响较大、条件较好、师资较强的在线教育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应批准其成立,给予合法地位。对于一些规模小、条件差的在线教育机构,引导合并,在一定期限内若没有改善,则要予以关停。对于一些招摇撞骗、坑害消费者的在线教育机构,则必须坚决取缔。

(作者系黄冈师范学院教育学院讲师)

《中国教育报》2019年06月2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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