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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三要

发布时间:2019-06-27 作者:刘新民 段丽萍 来源:中国教育报

教学督导工作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在监控学校教学工作状态、提高教学工作水平、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保障教学质量等方面起着日益明显的作用。但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新形势下,高校教学督导工作也面临一些新问题与矛盾。

要“实”

高校的教学督导要“切实”,就是要切合实际,符合规律。也就是要切合各高校的实际、切合教学工作的实际,符合高等教育的规律、符合高校教学的规律、符合教学质量监控的规律等。

高校的教学督导要“实在”,督导工作要实实在在、完善规范,督导工作必须有组织、有制度、有任务、有权力、有责任、有待遇,成为学校的日常工作。高校的教学督导要有“实效”,就是要在促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为了保证教学督导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必须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一系列督导工作组织制度。如教学督导工作规程、工作规范、工作职责等。二是建立健全一系列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如教学督导员学期工作任务量化制度、听课记录和听课情况月度汇总制度等。

要“疏”

在现实教学督导工作中存在着以下几种偏向:首先是重督促轻指导、重检查轻整改,对问题与不足要么忌言讳议、巧言掩盖,要么避重就轻、“艺术处理”,导致检查轰轰烈烈,过关轻轻松松,问题依旧如故。二是重批评轻鼓励,只发现问题、找出毛病、批评指责,不分析原因,不正面指导,不鼓励引导,导致师生的心理压力加大,甚至对督导工作采取不合作或抵触的态度。三是重评价轻交流,督与被督之间信息封闭,缺少及时的沟通交流,督导者不了解被督对象的所思所想,被督导者也不知道评价情况和努力方向,导致督与被督之间的误解加深、矛盾扩大。

做好教学督导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一系列关系。一是处理好督导者与学校的关系。教学督导员本身必须调整心态,摆正位置,做到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建议不决策、督促不指责、咨询不代替、引导不责备。二是处理好督促与指导的关系。应督导结合、以督促导、以导为主。三是处理好“督”与被“督”的关系。在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生督与被督的矛盾是正常的。督导员应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善于保护教师的教学热情,善于沟通交流,善于换位思考,善于做师生的良师益友,着力构建和谐的教学环境。四是处理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教学督导工作亦应在遵循共性的基础上大力倡导个性。

要“快”

目前,一些高校督导信息的传递—反馈—控制机制并不健全,没有形成上传下达的信息循环反馈通道。一些督导员在督导工作过程中信息意识不强,不能及时整理和送达有关信息。有的领导或职能部门不能对督导意见和建议作出及时反应,甚至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部门间相互扯皮推诿,使督导信息不能得到及时落实。少数教师对督导意见不重视,要么束之高阁、置之不理,要么口头上积极表态、但在行动上我行我素。这些做法将导致督导工作形同虚设,起不到质量监控的作用。

对督导信息的处理是否及时、迅速,既反映了工作作风,也关系到督导工作的成效,最终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在这方面,有些高校的做法值得借鉴。如有的高校建立了校园办公系统“教学管理短信平台”,定期编报《教学评价信息》《教学督导信息》等。有效确保了教学督导工作的信息通畅,促进了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及时落实解决。

(作者单位分别为河西学院、张掖市体育运动学校)

《中国教育报》2019年06月27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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