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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印发《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28 作者:记者 焦以璇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记者 焦以璇)今天,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等15项教育职责成为重点评价内容。

根据《方案》,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主要评价各省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19年相关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和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评价了15项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育人机制;出台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重大项目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优化特殊教育资源;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工作机制;保障教育财政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

在评价方法上,《方案》提出,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发展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正面引导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方式。将充分考虑各地发展水平上的差异,着重评价各省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的努力程度,量化指标重点对各省份2018年相比2017年的变化进行评价,不作省域间的比较评价。切实把评价结果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以及教育系统内省级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评价结果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分析研究,形成国家评价年度总报告,于2019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中国教育报》2019年06月2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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