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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教育系统开展形式多样宪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05 作者:中国教育报记者 来源:中国教育报

■国家宪法日特别报道

本报12月4日综合消息 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全国各地教育系统开展形式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学习宪法精神、厚植爱国情怀,掀起了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

12月4日,青岛市教育系统组织中小学干部师生走进市检察院、法院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走进检察院,师生们参观了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宣告庭、检察建议工作室等,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工作方式。走进市法院,师生们通过观摩法官宣誓仪式、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等形式,学习了解宪法法律知识,参与法治实践活动。

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宪法教育,青岛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紧密结合中小学生实际,专门制作了相关宣传海报,发放到全市每所中小学,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12月3日,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举行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誓活动,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尊崇宪法,把宪法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意识。

今年4月,蓟州区教育局在天津市教育系统率先成立执法科,着手法治教育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先后组织了相关主题宣传教育、“五法”普法知识竞赛、“我与宪法”微视频制作等活动,以此增强宪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扩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同时,不断增强遵法守法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践行党的宗旨,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建设。”蓟州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花宜春说。

12月4日,黑龙江大学举行宪法日晨读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在师生中弘扬宪法精神。

晨读现场气氛庄严,辅导员教师向全体学生宣传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以及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在场学生齐声朗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章节文本。“这次晨读活动非常有意义,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更加坚定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黑龙江大学2018级学生汪卫说。

国家宪法日相关活动中,黑龙江大学师生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宪法宣传,尽可能让更多人学习了解宪法知识、增强法治观念。

(统稿:本报记者 李澈 采写:记者 孙军 徐德明 曹曦 通讯员 董捷 刘昕语)

《中国教育报》2019年12月0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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